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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与地》看到最后一集,大结局过半,我终于忍不住哭了出来,带着哭腔吼,不是吼,我只是觉得心里装满了情感,需要发泄,需要释放我的情绪。“血脉贲张”,嗯,我的感觉,大概就是这个词吧。我怕我的触动蒸发,所以立刻暂停过来敲字。这样的表达看起来有点乱,我顾不上管,我就这样噼里啪啦没有逻辑地先把它敲下来吧。
《天与地》的线索,不是人吃人,不是人性的丑恶,而是摇滚和羁绊,是梦想。我没有仪态了,我无法把持我自己了,我一直叫喊,想发泄我堆满在胸口的情感——或者不应该说“发泄”,说“表达”更为准确。我现在不冷静,我说话没有逻辑,我手指在键盘上飞快游走我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这样飞快打字的感觉好爽,就算只是胡言乱语也好。
我无法描述这个故事给我带来怎样的思考——它给了我太多太多,深刻的思考,震撼的触动。我不知道有没有人能够看得懂,能够明白我的震撼——但我觉得,大概没有人,会有和我一样的深刻触动吧。我无所谓,不懂很正常,每个人经历的事情不一样,留在心底的记忆不一样,在乎的事情也不一样。有多少人,有坚定不可动摇直到现在还一直相信一直在坚持的梦想。我敢说,我是。从开始有梦想到现在,我一直是。我很认真。从小学二年级开始我知道我对写字有特别的情愫,那时候我说我长大要当一个作家;三年级的时候我知道我最喜欢的课是写作课,四年级的时候我的作文开始被表扬,一直到初中。初一的时候我知道我这一辈子都离不开文字了,它深入到我的血液我的骨髓了。高中的时候老师对我说我写的作文不符合应试作文的要求我这样拿不了高分,我很清楚。我很早就知道自己不可能成得了作家,我现在或许依旧写不了好的作文,我敲下那么多的字可能都会被别人说无聊无谓。可是我还是放不下文字,我还是自顾自在这里敲。初三的时候我说我要去丽江,于是被爸妈骂了一个狗血喷头,他们说是我太天真太不切实际,可是我一直没有忘记我这样说过;高三的暑假我再一次重提,我要兼职赚车费我要自助游穷游也好总之我不跟团,我会一直记得,总有一个夏天,我会踏上那里的青石板路。
你笑我神经病吧,我一点也不在乎。我看《天与地》,他们的rock fest本来已经办不成了,已经通知那些独立乐队取消活动了,可是到最后所有的人都来了,我懂得,我知道他们会来的。有梦想的人是会发光的,rock’n roll 的精神,独立,自由,抗拒建制。rock show 终于开始的那一刻,我的泪都要掉下来了。我想起自己昨天在书店里的纠结,从前的冲动变成了斟酌。我想买李清照的《漱玉词》赏析,我想买王臣写的林徽因的传记,可是我心甘情愿没有买。我很清楚我已没有闲情没有时间去看这些,买了是对它们的浪费。——这样的犹豫和挣扎,让我觉得我在一点一点放弃我的梦想,放弃曾经相信梦想的自己。
在现实面前倔强坚持的人,会让别人觉得很莫名其妙吧,这样做,到底意义何在。坚持个屁啊,你他妈压根就是个大傻逼。可是根本不需要所有人都懂得,只要自己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做。梦想可以不实现,你可以向现实妥协,走一条更加靠谱的路,可是你不可以忘记梦想,它一定要在你心里,你一定要记得最初最开始的自己。有梦想,你的生命就不会盲目,有梦想,你就会知道你想要成为一个怎样的人。
有梦想的人不会没有目标,不会在现实里迷失在所谓欢愉里麻木地醉生梦死。
人在世上,总要相信点什么。而我发现,梦想,就是我的信仰。
我说得不好。昨天在书店看到余莹写的一本书,关于旅行和梦想,忘了名字,犹豫了好久没有买。我很清楚自己该怎么走接下来的路,很清楚自己想要成为怎么样的自己,只是我不知道,我是该把现实看得重一点,假装忘掉梦想,还是该在认清现实的同时依旧相信梦想。我打算,今天,再到书店里去斟酌犹豫一遍,想清楚,我到底,要不要把它买下来。
摇滚。从初中开始就喜欢摇滚。我只是喜欢,而不是狂热。我会一直喜欢,因为摇滚乐里,有一种我觉得一辈子都不能弄丢的精神。他的吉他还在,他的梦想还在,他没有忘记,即使他已经不像从前的年少轻狂。这样真好。
大概,没有人会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