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宝贝发表日志:你有过记事本吗?
很喜欢陈慧琳唱的那首《记事本》,当然,也有人喜欢周传雄版本的。究其原因,不是太喜欢陈慧琳,而是太喜欢那首歌的歌词。
朋友说,为什么要把歌词发表在日志里,是不是没话可说,没的可写了。其实不是,是我觉得歌词更能表达我此时的心情。从小到大,我有过很多很多记事本,有公事的私事的,老师让写日记,应付差使的。很多年以后,在拿出以前的记事本,会觉得自己很可笑。比如,今天和谁谁吵架,闹别扭啦。谁谁不怎么样,以后要跟她断交啦。某人对自己关心过分,是不是有不良动机啦。现在看来,当时认真记录的,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事情。越发觉得自己幼稚,可笑。现在已经改掉了写日记的习惯。只是为了不记录自己的无知。怕很多年以后回头看看,自己就象个傻瓜。(当然,公事的还是要记录的。)
可是,不些日记又能怎么样呢,《记事本》里有句歌词说:“劝自己要放手,闭上眼让你走,烧掉日记,从新来过。”人家写日记是有目的的,烧掉日记就能忘记过去了。我没有记事本了,怎么忘记过去?
有人曾经对我说过,过去,也不都是痛苦的,也有很多美好的回忆。可是我宁愿都忘记,如果我能够选择,我宁愿失去记忆,就象柜台里摆着的记事本,一片空白。
朋友们,你们有记事本吗?我劝你们赶快买一个,不为别的,只为了有一天,想重新来过的时候,能把过去烧掉,变成一个没有过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