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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are too young to love.Yes,we are too young to love.
就算是不能够握紧你的手,没关系我可以就这样做最爱你的朋友。 我不想你难过会是因为我,你已经为了我付出你的太多。就算是永远都站在你身后,没关系我愿意做最爱你的朋友,从此后的快乐都是属于我。这是我为唯一最后的要求,做最爱你的朋友。
阳光明媚得不像话,我其实没有什么话想要说。读张牧笛的《夏日终年》。萧瞳向她告白,——我喜欢这个男孩子,他的名字真好听。——他对她的好,她通通记得。他记得她的每一句话,明明她对他说“那就写一百个对不起给我吧。”只是无心的一句话,他却认认真真写好了交给她;她告诉他自己差点被抢劫,他说“以后晚上我送你回家吧。”“可是,我们两家的方向是完全相反的呀。”“没关系,以后我送你回家。”;初春,乍暖还寒,他感冒,放学出门以后却硬要她披上他的校服,结果他回到家以后发烧到39度;细雨蒙蒙,他已归家,看见下雨,又重新出门骑车到学校挤到她身边,把雨具递给她:“知道你肯定没有带伞。”他招手叫来一辆出租车,让她赶紧回家:“你的山地车我会帮你推到车棚里!”;她感冒咳嗽,他给她买枇杷膏,发喋喋不休的短信,叫她多喝水,叫她好好休息,叫她把窗户打开通风,但是记得把窗纱关上,不然会有蚊子;他打电话给她,在电话里坚定地对她说,“我喜欢你。我喜欢你。我喜欢你。”
我知道他是认真的,我真的知道。他对她所做的一切,那么细腻那么无微不至,我通通看见,我全都相信。在看到他说“我喜欢你”之前,我羡慕牧笛,甚至在看见他对她连续说三遍“我喜欢你”的时候,我还是会羡慕怎么会有一个男孩子对她那么好,并且对她好那么久。可是他之后所做的种种,让我都觉得,他的好太沉重了,因为自己无法回应他的热烈,所以对他那样的好,总是怀着歉疚觉得负罪。
是不是,每一个青涩少年,都爱得如此轰轰烈烈无怨无悔,像一个斗士一样一往无前,热血得像是青春偶像剧一样。我忽然懂了,《那些年》里柯景腾说的“女孩子总是比同龄的男孩成熟”这句话里的悲哀——其实我一直是懂得的,只是又一次深刻地感受到罢了——因我自己是女生,这种悲哀便让我觉得尤为明显。
不可描述。有些事情,确实是需要时间来明白的。
做最爱我的朋友。形容词部分无所谓。
男人。年轻的男人。古龙水的味道,啫喱水的味道,从来不叠被子的床,看起来很文雅的polo衫,让我觉得裤管很长的牛仔裤,香烟,球鞋,皮鞋,发蜡,皮带,充电器,剃须刀,笔记本电脑。穿出门之前会喷啫喱水,会用电吹风把发型吹好,会往衣服上喷Rexona.会对我说女孩子一定要会做饭啊,要想留住男人的心,首先得留住男人的胃——他说完这一句以后我忍不住轻轻地笑着,说“我知道。”;——会对我说女孩子不要总洗碗,不然手会糙的;会对我说你太瘦了,要长胖点啊,女孩子要胖一点才好看的;会对我说不要喝那么多饮料,现在很多饮料都有问题的,一定要喝的话就喝果粒橙吧,对了,平时要多补充维生素C,对身体好的。
就是这样的琐碎,浅淡的温暖。他的年少轻狂的时期,已经过去了吧。我也觉得,平淡真好。
总有一天。
是的,总有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