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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多年前。
发布时间:2013/6/18  阅读次数:1362  字体大小: 【】 【】【

表达的欲望减少。

五个月,仿佛过了很久很久,好像一切都不一样了。是什么不一样了?好像也没有什么吧,是她们依旧喜欢成群打闹而我开始习惯一个人吗?是身边越来越多人被疼惜被宠溺而我依旧一个人吗?是我越来越明目张胆的自我导致越来越多的人对我说难听的话让我觉得心痛吗?

忘了自己想要说什么了。其实没什么好说的。生活原本就是很无聊的,只是年少时对世界抱有好奇和无知,对某些事情抱有深刻的热情,所以才对生活抱有天真的期待,觉得自己未曾踏足过的世界一定是五彩斑斓的,自己未体验过的生活一定是缤纷灿烂的。

我说,暑假想去丽江。赵菲说,暑假会去鼓浪屿,五个人结伴。于是我说,那我和你们一起去吧。鼓浪屿,大概已经被严重商业化了吧,——丽江难道会有不同么?我已不是十四岁时那个纯真少年,对远方,已经没有了从前偏执得说得出“它是我心中的天堂”,如今我终于承认丽江是我曾经的天真幻想,年少时我偏执地相信自己一定会有一天踏上丽江的青石板路,是因为彼时我相信“唯有相信,才有可能”,而如今,我必须相信的一句话是“唯有挣钱,才有可能”。

我始终相信温暖的存在,所以我想要待在温暖的地方——就算是兼职,我也想在安静整洁的快餐店,或者静谧温暖的蛋糕店甜品店,让我去当服装店销售员我真的做不来,因为自己本身就不是对华衣美服有兴趣的人,怎么做得来下嘴皮子功夫让别人去买衣服这样的工作。而食物和甜品让人觉得满足和幸福,我希望我可以在那里恬静地微笑对客人说“请稍等”,看着他们满足的表情说“请慢走”。——温暖,总是存在于平常甚至不起眼的地方,是路边普通的小小店面里的小吃,而不是富丽堂皇着装整齐划一的酒店——好吧我承认,其实是我自己的要求限制了我自己。并不是除了那样的小店以外我就做不来,只是在那里我比较能够做我喜欢的自己不用戴上任何面具。

——说到这里,大概又会有人想要狠狠骂我。


渐渐不同。因为我已慢慢开始不看温暖的文字——因为我没有空——于是自己渐渐不可避免地被世俗同化,终于知道自己必须要妥协。但其实我还是怀着一颗赤子之心,我希望做每一件事——无论是对别人还是对自己——都是“我想要这样做”而不是“我必须这样做”,我希望我做每一件事都是真心实意的。所以从以前到现在,我总是喜欢那些小众的不张扬的温暖的店子,比如小小王国,比如心意。

其实我最想呆的地方,是书店。如果哪一间书店要请兼职,那就好了。

一直如此,不喜张扬,不喜多言。


今天翻开了丁立梅的《仿佛多年前》,看了几页——丁立梅,是《<诗经>里的那些情事》的作者——在那些温暖的字词里落下泪来。我知道自己依旧是最初的自己,依旧相信温暖,用整一颗赤诚的心,仿佛多年前。

是的,仿佛多年前。我一直没有改变,只是我在的这个年龄不容许我的不改变,不容许我像从前一样。

仿佛多年前,但毕竟,许多东西都不一样了。我知道的。



堇年已经很久不写字了,从她说“要改变”所以拿着简历去找工作那一年开始。博客也很久没有更新。我明白,那个写了很多很多文字让我摆满了一层书架的女子,大概不会再回来了。


“暂别文字的这一年,像告别了恋人一样,时常想念他。可能是因为七年之痒,也可能是因为我没有足够相信他——或者说相信我自己,能拿他托以终生。尽管那是我的愿望。

暂别不会是永远。我之所以工作,就是因为我从来没有,也不想让写作成为我的‘工作’。当写作成为了工作,甚至成为了生计,那几乎会亵渎了它吧——我是这么觉得的。如果既不为了挽留他人的遗忘而写作,又告别了出卖自己的伤处换取文字的时年,那就去接接地气吧,扑进现实里滚一身泥巴,炼一颗丹心。太多事情,总要试试才知道是什么滋味。

情愿低到尘埃里去,是为了开出花来。”

——距离她说这段话,已经一年半。而距离她《尘曲》的出版,已经两年零四个月。

真是漫长。

我相信的,文字于她来说是恋人;我相信的,她不愿让写作成为为了生计存在的工具。

但愿低到尘埃里去,是为了开出花来。

并没有不相信她,我依旧在等待,心绪平淡地等待。


忽然之间明白,想要被疼爱——或者说想要谈恋爱——“首先要对他甜蜜温柔地微笑”,就算不是如此,也应该有明媚爽朗的模样。所以我忽然之间明白,其实是我自己根本还未想恋爱,如果遇到有感觉的人,那些防备会自动解除——在我来得及制止之前。因为我其实是冲动的人,恋爱,对于我来说,就是拥抱,就是亲吻——一直是这样实实在在的种种,而拥抱和亲吻的前提,是“相信”和“爱”。既然我自己未曾全心相信一个人——我并不是未曾试过,全心相信和包容一个男生——何来“爱”?既然没有“爱”,何来“恋爱”?只是,我对爱唯一的要求是“懂得”——而这大概恰恰是最难得的。“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不知“君”在何方,但只“修道”这一半缘故,我便做得到坚持不将就。


仿佛多年前,一直未改变。我心底里,依旧是心如赤子相信温暖的女子。


对了,我很喜欢这种棉花糖,很喜欢很喜欢。以后一定要再养一只猫——像我童年时那样,叫它Angel,把它宠到无法无天。

呵呵,为了这张图片换了一张信纸呢。

我喜欢猫,很喜欢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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