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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若只如初见
发布时间:2014/1/2  阅读次数:5502  字体大小: 【】 【】【

我在想,如果那时候没有认识你,是不是心就不会这么疼,是不是眼泪就不会流的那么多?

我在想,如果没有好奇地非要跟你做朋友,如果没有那么傻居然会喜欢上自己的哥们,一切是不是就能回到原点?

那个时候,我们在涌动的人群中,第一次相见。


匆匆的人流,步伐凌乱地走着,要赶时间,也要保持自己的形象,一件很悲哀的事情——非要挤着走。不是说有专车吗?这都快迟到了,连个鬼影都没有。真希望现在有辆自行车出现在我面前,顺便带我一程也不错。不过当然,这只算是“希望”,在这人挤人的地方,能挤个空间把身子穿过去就很不错了,哪还有闲工夫招待车子!


实际上,我现在的所在地是火车站。不过我是下火车的,而那边密密麻麻的人流,是要涌向那个长长的箱子里的。


费劲的挤出来,到侯车室里不停的喘气,鼻子里呼出的,都是凉凉的浊气。脸上既是红的,也有些发白,在我身边,同样也有人在喘气,那凉凉的气体打在脸上,一阵冰凉。下意识转头看过去,两个人视线对上,微微有些发窘。


他一看就是从农村里来的,浑身带着纯朴的气息,白色的衬衫下可以看到他那黄偏黑的皮肤,很健康的颜色,那双眼睛大大的,很清澈,很干净,柔得似一滩水。我不相信,我居然能在这里见到这么纯洁得人。这里,是一个肮脏、混乱的城市里。


就这么一眼,我决定要和他做朋友,不管用什么方式手段,我一定要他成为我的人。接下来,我开始去调查他的事,他的资料,他的一切。


可是我什么都不知道,我该怎么调查,什么资料,连一点讯息都不了解的陌生人,只见过那么一面,为什么我就这么执著,非要他不可呢?我也很疑惑,但是并没有疑惑很久。



大学是一个很奇妙的地方,谈恋爱,谈商业,谈秘密,明里干着学生的事,暗里却早就把这学校的地盘演化成社会,一个小小的社会,也有竞争力,弱肉强食。我很怀疑,在这样一个三教九流蛇龙混杂的地方,他为什么还能保持着一颗这么纯洁的心?


我们很凑巧,都是在这所大学里就读,若不是在食堂人群拥挤的再一次相遇,我想我会不会就这样忘了他?


说真的,再见他已经是三个月后了,我真佩服这缘分,就在我快把他忘了的时候,他偏偏就出现在了我的面前,还让我知道了一些基本信息。


他叫御风翔,专攻法律,估计是想当个律师,今年只有十九岁,大二,让我有些不可思议。他的年龄是不是假的?怎么可能这么年轻就上了大二?想我今年也有了二十一岁。难道说,这就是“人不可貌相”?


他是一个很安静的男生,一天到晚就只捧着书啃字。我经常在他窗外看着他,一个人默默的坐在位置上看书写字,不出去上厕所,也不出去买东西吃或喝,更别提出去玩了。


有时候,我很想冲动的把他扯出来,让他远离那些没用的书本,可是,这只是想想而已,我又不是他的谁,至少现在还是一个没有名份的陌生人。


有时候我很迷惑,我这么犯贱的像个贼一样躲着偷看,到底算个什么事儿啊?我堂堂一个…怎么就沦为“偷窥狂”了呢?真是脑子有问题了吧!一时的头脑发热?可是想想也不对,就算是头脑发热,热了一个月也该冷却了吧!真是搞不懂自己啊!



又一次偷窥了两个星期,结果又一次很不幸的,被他给发现了。那时候的众目睽睽之下,一向厚脸皮的我,破天荒的感到了窘迫。


他第一句话就是:“我见过你吧!”我欣喜的连忙点头,心里升起幸福的小泡泡,这等好机会,我可不能失去,于是我下一句话接上去就是:我其实是想和你做朋友的,但是你怎么也不出来,没机会说我就只能等在外边了。


“不好意思,我不需要朋友。”他下一句话就让我愣在了那里,好凄凉的说,而且,还有些伤心难过,不就是被拒绝了吗?至于哭鼻子吗?不行,你不需要也得要,就算你不要其他人,也必须要我这个朋友。


本着“赖就赖着你”的思想,我还是风雨无阻的在他窗外当一个很称职的偷窥狂,不过没有从前那么安分,每次铃声一打响,我会第一个冲到他班级里,二话不说就把他拉走。去去厕所,买买东西,散散步,观观景,这么不浪漫的事在我眼里,本来就是很平常不过的日子,只因为多了一个他,瞬间甜蜜了很多,尽管大部分我在笑,他在苦恼。


这样大概僵持了两个月左右吧,他终于不再苦恼了,或许是接受了,或许是习惯了,抑或者,他投降了。就算他再怎么不情愿,也不好拗过我,况且他只是一个农村人。这里是城市,比他有权有势的人多了去了,他不能因为自己的不满而去得罪人,这是他离家前父母对他的叮嘱:勿惹城市人。


农村的人心里都有这样的想法,那就是城里人惹不起,尤其是在这样一个形色的社会里,权势就是主宰命运的上帝。他尽量让自己变得平凡,平凡,再平凡,让自己成为一个隐形人,让自己成为角落的尘埃,没有人搭理,可是这安稳的日子,还是被我打乱了。


他试图反抗过,试图拒绝过,试图躲藏过,但是还是被我抓到了,两个月的“猫捉老鼠”,他累了,我也乏了,安安稳稳的接受,就好了。从此,我们成了朋友,在所有人眼里,我们好似亲兄弟一般亲密。但是公认的友谊下,我的心在兴奋的加速跳动,好快!



自从我们成了朋友,那我就更加不客气了。每天带他逃课,出校爬墙,进校钻洞,一起喝酒,一起吃饭,真的是有福同享啊!


这夜里是城市最热闹的时候,我自然不会放过他呆在教室里温书,轻车熟路的逃出校园,破天荒的带他进了酒吧。


酒吧是一个消遣的地方,一般也就晚上是最热闹的,但是来这里消遣的,大部分人都是来寻找猎物和刺激的,话说这些人的生活,从夜晚开始。


我以前经常来这里找乐子,也就只有酒吧之类的地方会充满那些糜烂的气息,今天我之所以带他来,就是想看到他沉沦的一面。也许是看他那双纯净的眸子看得太久了吧,腻了,想看看这天使掉落地狱的时候,羽毛是否还是白色的。


酒过三巡,他的脸微微泛红。他醉了。他并不会喝酒,几乎可以是一杯就倒的那种,今天,他只喝了三口,意识已经模糊不清了。这状况,让我感到意外,我居然把这碴忘了,他并不是很会喝酒。


微眯的眼透着魅惑的气息,粉嫩的脸颊手感很好,我轻轻的捏了捏,有些爱不释手。微张开的唇呵着酒气,不臭,还有点清香,很诱人,我着迷似的俯身轻吻了上去。味道很好,软软的,酒香在我和他的唇齿间徘徊。


御风翔,我喜欢你,知道吗?从第一眼看到你开始,我就想征服你,我就喜欢上了你那双纯净的双眼。御风翔,我喜欢你。


告白的话趁着酒醉说了出来,我相信他是听到了的,轻吻变成狂热的吻,我锁住了他的一切。


御风翔,我喜欢你,给我吧,你的一切!



那一夜的糜烂,成了我最宝贵的回忆,纵使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年,我也不会忘记那双唇,是怎样把我诱骗进欲望的深渊。


他离开了,在发现我们发生关系后,落荒而逃了。从此,我再也没见到他,那个学校里,再也找不出他的影子。我以为我可以忘了他,毕竟这样的例子曾经有过很多次,只不过换了一下主次。以前都是我抛弃他们,而现在,是他抛弃我。或许是心里的不甘,我一次又一次的去找他,但只有失望的走进酒吧,借酒消愁。


我不愿意承认自己是被抛弃的一方,我更不希望自己居然会为了一个男人意志消沉,心痛到用酒精来麻痹自己,可是,事实已经摆在眼前,我现在真的很难过。


为什么要抛弃我?当初,我们明明已经成了朋友,那个吻,明明就是你愿意的邀请,可是为什么,才一睁眼,身边就再也看不到你?我是真的喜欢你,御风翔,真的喜欢你!


忘记,是一件困难的事;回忆,也是一件难以忍受的事。每次午夜梦回,那个缠绵的夜,就是离别。曾经有人问我:当初后悔跟他发生关系吗?我摇了摇头,说我不后悔。是的,我不后悔我要了他,我只是后悔,当初为什么要看到他。


后记


好像已经过了三年吧,同样是在火车站,同样是人潮涌动,我就站在侯车室里,看着并肩挤出人流的男女,很眼熟的他。


“很巧,三年才见一次。”我走向他,轻轻的说着,眼睛却看向那个女孩,似乎有些嘲笑。


“对不起。”


“为什么?我对你…不好吗?”


“我承认你对我很好,但是我们不适合,我们的爱是不会被人认可的。你和我,是同性。”他说完后,就拉着那个女孩走了。我愣在那里,然后笑了笑。


是啊,我是男人,同性恋在中国,现在还是不被允许的啊!喜欢,又有什么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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